《改变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办事流程
申请条件:1、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表(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本人签名,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2、提供县规划部门编制的总平面布置图;3、县规划委员会的会议纪要;4、配套的绿化用地设计图;5、申请事项涉及的有关工程、建设、国土、安全、消防、交通、国防、电力、燃气、电信、管线、防疫、医疗、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证照、规范性文佳和证明材料;6申请人提交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7、申请人对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8、申请人提交的绿化恢复承诺书。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领表)
二、园林绿化管理所接件初审(1个工作日)
三、园林绿化管理所组织有关部门现场勘查、审核、计算费用(17个工作日)
四、局领导批示(1个工作日)
五、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六、申请人交费
七、窗口办结(1个工作日)
投诉电话:4511000
预约电话:45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