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梁)建设种类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办事流程
受理条件:
1、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批准的施工图和管线管理部门的批准。2、在县域内占用、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城市建设各种管线、等设施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3、已办理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手续。
申请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建设施工管线(干线)设计图纸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接件初审承诺(0.5个工作日)
三、市政管理人员组织现场勘查、管理计算费用(19个工作日)
四、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五、窗口登记发证(0.5个工作日)
六、向社会公告
投诉电话:4592552
预约电话:4511030
设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