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占用、挖掘、改动、迁移其他市政设施》审批办事流程
受理条件:1、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批准的施工图和管线管理部门的批准。2、在县域内占用、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城市建设各种管线、等设施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3、已办理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手续。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条件和申请资料)
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接件初审承诺(0.5个工作日)
三、市政办组织现场勘查、计算费用(19个工作日)
四、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决定
五、窗口登记发证(0.5个工作日)
六、向社会公告
七、投诉电话:4592552 预约电话:4511030
设立依据: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2.《河南省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收费依据: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建城〔2005〕76号
收费标准:
1.河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