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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010年度省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10-06-17 15:59:28  来源:河南新型墙材网  编辑:admin 浏览次数: 文字大小:【】【】【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豫财办建〔2009359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2009—2010年度省级新型墙体
材料专项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财政局、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建设厅重新修订印发的《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豫财办综〔200898号)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今年全省新型墙体材料科研、生产和建筑施工的实际需要,我们制定了《2009—2010年度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九年十月十九日
2009—2010年度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及重点
(一)工程项目
使用非粘土类承重新型墙体材料建设的示范工程,符合建筑节能要求、墙体节能效果特别是自保温效果显著的示范工程。
(二)产业项目
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建筑、生活垃圾再生骨料混凝土砖项目,粉煤灰烧结陶粒和蒸压粉煤灰多孔砖、承重型粉煤灰蒸压加气砌块,全煤矸石烧结多孔砖、全煤矸石烧结空心砌块项目,自保温复合墙体材料项目,轻质、复合、保温墙板和整体式墙板项目,隧道窑的节能改造项目,生产本省主导产品、工艺技术装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的生产线项目。
(三)科研推广应用项目
新型墙体材料标准规范编制,新产品、新工艺及应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施工工法研究等。其中复合保温墙材如夹芯混凝土、夹芯煤矸石承重墙材的研究及产品标准、施工规范的编制为重点研究方向之一。
(四)农村示范项目
农村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示范房建设及新农村建设墙改节能示范工程,其中列入全省禁实试点乡镇的项目优先考虑。
二、申报条件
工程项目必须达到一定规模,单体建筑大于2万平方米,住宅小区大于5万平方米;产业项目的生产规模和工艺必须达到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申报科研项目的单位必须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专业人才优势、研发能力和必备的配套试验条件;农村示范项目市、县配套专项基金不低于省级补贴资金,以当地财政部门正式批文为准。
三、申报程序
工程项目、产业项目和农村示范项目由省辖市、省直管县财政局、建委(建设局)联合向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省直单位的科研推广应用项目直接向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
(一)正文。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会同建委(建设局)联合申报文件。
(二)附件。河南省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项目申报书,可以从河南新型墙材网下载,网址:www.hnqgw.cn;也可以从财政厅内网基本建设网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涉及有关单位意见的,必须由该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
(二)项目申报材料按A4纸张印制。
(三)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于20091110日前上报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一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墙改处三份。
(四)各省辖市每年度限报一个项目(申报时注明年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河南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电话:0371-65808905
河南省建设厅墙改办 陈良荣
电话:0371-63833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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