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新乡高新区交通城建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新乡高新区经六路(南环路-海河路)道路工程BT模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本次招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项目名称:新乡高新区经六路(南环路-海河路)道路工程
1.2招标编号:XKSZDM2012-01
1.3工程地点:新乡高新区经六路
1.4建设规模: 1097米×30米(道路、污雨水、照明)
1.5质量要求:合格
1.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1.7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2、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于本单位)。
2.7 2009年以来累计完成市政工程产值3000万元以上(由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或2009年以来累计承揽市政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8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9具有不少于200万元的项目建设储备金(由银行出具资金证明);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12年2月 14 日至2月 20 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满足第5项要求的投标人可以领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产值证明或市政工程合同、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6、逾期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
招标人:新乡高新区交通城建局
联系人:耿先生 电 话:0373-35399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女士 电 话:0373-3031238
监督单位:新乡高新区财政局 电 话:0373-3539923
新乡高新区监察室 电 话:0373-3539956
201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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