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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6-06-08 09:44:24  来源:  编辑:admin 浏览次数: 文字大小:【】【】【

 

获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上级主要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强化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堵塞漏洞,排查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发生,结合我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自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大检查(以下简称大检查)。局有关股(所)室和各生产经营企业及乡镇相关机构要把集中开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排查隐患、落实整改、强化措施和“回头看”等重点工作环节,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停非法违法企业和工程项目,增强全系统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此次大检查范围包括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在建房屋、城镇燃气、市政公用设施、村镇工程、公园、游园人员密集场所。要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等重点领域;突出公园、游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局有关股(所)室及各相关单位贯彻要落实中央和省市主要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获政部署〔2016〕4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推进依法治安工作落实情况等。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危作为作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本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1.建筑施工:加强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重点深化渣土堆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设备、临电设施安全专项整治。
2.城镇燃气: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情况,是否存在未取得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现象;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人员和应急装备、器材是否配足配齐,应急措施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隐患的监控和应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市政公用设施:城市道路、桥梁、排水、供水、城市垃圾处理场等设施安全运行状况的日常检查和维修维护是否到位;原水、制水和供水等各个环节是否满足安全要求;对容易发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事故的排水管网、泵站和污水污泥处理区域的监测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4.村镇工程:要强化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乡镇规划区内的所有公共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两层以上住宅及其他限额以上的所有建筑工程以及村庄规划区内的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等公共建筑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管理;工程建设方是否取得规划批准文件;建设方是否选择具有相应设计、施工承包资质的设计、施工企业进行设计、施工。
    5.人员密集场所:城市公园、游乐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有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应急预案是否修改完善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公园大型群众性活动是否严格审批报备,是否有安全防范措施。
    6.消防:建设系统消防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高层建筑施工、外墙保温施工、消防设施配备、消防通道、工地临时彩板房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成立获嘉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赵智锐
副组长:郭呈军  苏永喜  冯  乐  杨桂红
董全勇
成  员:刘忠杰  吕鸣军  樊国强  贾凤贵  
张建民  李慧丽  娄渊鸿  赵荣光  
张  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筑管理股),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
2.局有关股(所)室和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大检查工作。要确保辖区内建设系统所有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大检查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督检查全覆盖。要组织督导组,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督导。
3.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15〕51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工程监管的通知》(新政办〔2013〕130号)和《关于印发新乡市进一步加强村庄农民自建房屋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新政办〔2013〕58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加强村镇工程监管的重要意义,一是要健全乡镇村镇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机构,切实加强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二是对规划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养老院等公共建筑和其他限额以上的村镇工程,各乡镇相关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管理。三是各乡镇相关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无缝隙排查。是要进一步规范加强农村村民自建住宅的行为,住宅程序责任到人,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合格。
五、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6年6月1日—6月10日):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全面排查工作,明确责任,建立台帐。
    (二)专项整治阶段(2016年6月10日—6月20日):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和在建工程项目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专项整治工作及时进行督促指导。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行为。
    (三)巩固成果阶段(2016年21月—6月30日):对照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检查,确保形成可检查、可实录的专项整治成果。坚持专项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的安全工作,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制定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确保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履行监管责任。要结合此次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的内容,迅速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上阵,及时召开会议,统筹部署,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执法,强化督导。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排查,铁腕执法。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责“四个一律”措施。县政府安委会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专项行动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将依法依规严厉问责。
(三)大力宣传,营造声势。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对专项行动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及时上报县住建局建管股,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四)认真总结,建章立制。各责任单位要针对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台账,并逐条进行整改验收。要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掌握安全生产实情,认真研究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安全工作,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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