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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获嘉县住建局出台廉政制度

时间:2011-10-25 09:00:00  来源:  编辑:admin 浏览次数: 文字大小:【】【】【

 

一、        廉政勤政考评制度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为增强领导干部公仆意识和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观念,特制定本制度。
1、局党委、纪委组织相关科室,在每年年底对各基层领导班子和各科室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勤政考评。
2、廉政勤政考评,采取自评、互评、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的方法进行。考评结果报局党委会,作为单位评定、个人评先、干部提拔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3、对考评中出现的不合格的干部要提出批评、责询、函询、戒勉谈话,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由局纪委调查处理。
4、在年终考评中列前五名的,作为先进工作者候选人上报局党委会。  
5、对考评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人物,由局通报表彰。
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为认真落实三个依法办信访,特制订本制度:
1、局机关设立信访接待室,接待室设在法制科。 
2、每月10日为局领导信访接待日(星期日、节假日由值班领导接待)。
3、信访接待室根据上访对象、事项,报局相关领导接待。
4、信访接待以了解和处理重要信访问题为主,并直接接待来访群众,对上访对象要耐心说明,尽力解决问题,杜绝和上访对象争吵、肢体冲突。接待来访和处理来信都要做好详细记录,并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5、接待日的值班领导,如因其他重要公务不能值班接待的,需事先告知办公室,并委托其他领导代班或调班接待。
三、廉政教育制度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注重治本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局每年进行一次以上较大规模的廉政教育活动,通过专题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2、教育的内容为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以及理想、道德、公务员制度、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权力观、利益观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案例实例等。
3、廉政教育将紧密联系建设工作实际,以行业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廉政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治本预防工作。 
4、廉政教育还要根据需要向相关基层单位延伸。 
四、礼金礼品登记制度
为进一步巩固礼金、礼品专治成果,特制订本制度。
1、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物、有价证券等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均须上交局纪委登记。 
2、上交期限为自接受之日起一个月内,局纪委出据书面材料给所在支部、个人并存个人廉政档案。 
3、不如实或不按时登记上交的,视收受礼品(红包)论处,责令其上交并予批评教育。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或被举报属实者,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局纪委上缴廉政账户或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廉政谈话制度
 新任、调任干部,上任半月内均进行廉政谈话。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近期重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2、宣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暂行办法。
 3、宣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的实施办法。
 4、宣传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细则。
 5、宣传反腐倡廉、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 
6、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更高的要求,开展警示教育,防患于未然。
 7、明确重大事项报告的方法、时限。
 8、明确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勤政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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