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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涛厅长在全省村镇规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10-11-25 11:31:15  来源:获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admin 浏览次数: 文字大小:【】【】【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刘洪涛

(2010年7月23日)

 

同志们:

    今天,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与我厅联合召开全省村镇规划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对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搞好村镇规划编制的第一、二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步村镇规划编制与实施进行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对村镇规划工作高度重视,卢展工书记、郭庚茂省长、叶冬松副书记、张大卫副省长分别就加快村镇规划编制与实施提出明确要求。新华部长亲自参加今天的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对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给予了很大支持和鼓舞。

    刚才,洛阳、新乡、南阳等市分别介绍了组织开展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做法,并落实了村镇规划工作以奖代补资金。下面,我就全省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第一、二阶段情况进行总结,并对进一步搞好村镇规划编制与实施讲几点意见。

    一、全省村镇规划编制工作主要成效与特点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使我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决定把搞好村镇规划编制作为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进行安排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及规划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进取,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到今年6月底,全省108个县(市)全部启动了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其中67个县(市)已完成村镇体系规划编制;除11个处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市辖区不再单独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外,其它147个县(市、区)全部编制了村庄布局规划;全省除处于城市和县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乡镇外,应编制总体规划的乡镇1738个,编制完成并通过评审的1495个,占86%,其它243个修改待评审,基本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村镇规划编制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全省的主要做法与特点是: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在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搞好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省委副书记任组长,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和主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村镇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明确职能任务与工作要求。各市、县(市)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如洛阳前市委书记连维良将村镇规划纳入半月询问事项,焦作市委书记路国贤亲任村镇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郑州、许昌、南阳、信阳等市主要领导同志主持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深入县区调查研究,帮助解决村镇规划编制与实施中的实际问题。

    二是明确目标,工作指导得力。省委、省政府《意见》明确了全省的村镇规划编制工作“三步走”目标。省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和我厅出台了实施办法,对推进村镇规划编制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厅召开全省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并分别与各省辖市规划建设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市、县强化目标责任,明确工作重点、时间节点与质量要求。许昌市增加“自选动作”,明确市级村镇规划目标任务,漯河、鹤壁、新乡、商丘、驻马店、济源等市举办村镇规划培训班,洛阳、南阳、信阳、漯河等市采取典型示范,促进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展。

    三是完善机制,推进措施扎实。完善协调机制。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办公室和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与督察考核,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推进村镇规划工作的合力;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我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切实保障村镇规划经费的通知》,要求将村镇规划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南阳市要求县(市、区)将每年城市国有土地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规划,洛阳市、商丘市、邓州市分别安排了村镇规划专项资金;建立工作台帐和通报制度。省、市、县三级建立了工作台帐。省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和省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编发7期《工作简报》,漯河市编发12期《工作简报》,通报和交流村镇规划工作情况;完善奖惩机制。洛阳、商丘、开封、许昌、新乡等市强化奖惩措施,对完成规划编制任务好的县(市)给予专项奖励,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扣除相应补助经费,并通报批评;建立编制单位登记备案制度。我厅和省辖市规划部门对规划编制单位资质、项目组成员等情况纳入登记管理;建立督查与考核机制。省专项督查组分别于2009年12月中旬、2010年1月下旬、2月底和6月下旬,分赴各市、县(区)进行专项督查,并通过《工作简报》和省厅网站,对工作进展快的县(市、区)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的通报批评。洛阳市会同市委督查室进行专项督察,驻马店市主要领导联名致信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具体督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四是规范程序,规划质量提高。我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等法规文件,依法规范规划编制、审查与审批程序,确保村镇规划编制质量与实施效果。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坚持公开透明,严把村镇规划的公告、论证、审查关,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和村民代表等社会公众的意见,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同感。洛阳、漯河等市制定了村镇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实施分类指导,保证了村镇规划的质量。

    从全省总体情况看,洛阳、许昌、新乡、南阳、漯河、商丘等市对村镇规划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成效显著,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在此给予表扬。

    但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全省村镇规划编制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村镇规划编制工作进展不平衡。大多数市县领导和规划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按时完成了第一、二阶段目标任务。但少数地方政府对村镇规划编制工作重视不够,态度消极,行动迟缓,过分强调当地困难,存在着“等、靠、要”思想,工作方案不落实,规划资金不到位,推进力度不大。个别县在省里督察通报批评后还拖拖拉拉,有的在春节前才签订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合同,少数乡镇规划安排较晚,处于被动应付、简单凑合的局面。

    二是部分规划编制质量不高。如有的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不顾当地资源环境、社会经济条件、合理耕作半径和群众意愿,忽视城乡差异及乡村居住、产业、形态、文化的多元特点,简单套用规划城市的模式规划乡村,简单以规模来决定村庄发展模式,盲目贪大求全,热衷于村庄大撤并,甚至提出在整个县域消灭基层村、自然村;有的忽视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益与乡村文脉的传承,撇开传统居民点重新规划新村庄(社区),很可能将长期性、有序性的乡村建设,变成“运动式”大拆大建;还有,忽视小城镇集聚产业和吸纳农民就近就业转移的作用,而规划独立的农村新型社区,将不利于农村城镇化发展

    三是基层村镇规划技术和管理力量薄弱。少数省辖市规划建设部门村镇管理力量薄弱,个别市只有一、两名专门管理人员。部分县(市)没有规划管理部门和具备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大部分乡镇村镇规划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不到位,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村镇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要求。

    二、进一步认清形势任务,增强村镇规划编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要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搞好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有必要在此重申,要坚定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三步走”目标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第一步,即2010年2月底全面完成县(市、区)村庄布局规划。第二步,即2010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目标基本实现。下一步重点组织审查和修改完善,并按法定程序报批实施。其中,县(市)村庄布局规划纳入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统一报批,市辖区的村庄布局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或城市分区规划统一报批。第三步,即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基本完成村镇体系(村庄布局)规划所确定的中心村(社区)的规划编制工作。

    要进一步明确村镇规划编制第三阶段的目标任务。一是全面完成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目前还有43个县尚未完成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已完成的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实施;二是全面完成乡镇总体规划修订完善与报批。乡镇总体规划应与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等上位规划强制性内容相衔接,并强化乡镇域规划内容,为乡镇域村庄规划提供依据;三是完成县(市)域村镇体系(村庄布局)规划确定的中心村(社区)规划。初步统计全省总数为10665个左右,目前完成规划编制5063个,约占47%,其中部分中心村(社区)规划尚需进一步修改完善,编制任务相当繁重。

    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紧迫感。省委、省政府将村镇规划作为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为推进村镇规划编制与实施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将对我省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产生深远影响。中央提出“五个更加注重”方针,省委卢展工书记提出“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要求,郭省长、大卫省长强调要发挥好村镇规划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各级规划建设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主动向组织部汇报,争取支持和帮助,加快推进村镇规划编制与实施,为农村地区建设发展提供基本依据。

    三、突出工作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村镇规划编制与实施

    一是要加快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与审查审批。凡未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要加快进度,已完成的要认真组织修改完善,并按法定程序组织审查与审批。既要加快编制进度,更要保证规划质量,使之真正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法定依据。

    进一步完善深化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内容。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综合评价县域发展条件与前景,制定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划定应当制定规划的乡、村庄的区域,确定重点城镇、重点区域发展策略,重点突出“三个布局两个保护和一个管制”,即科学确定镇村空间布局,引导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布局。严格保护县域资源和环境,科学划定和严格管制县域空间资源。

    严格规划编制与审查审批程序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把好关键环节,确保规划质量。建立《规划纲要》审查机制,严把规划成果评审关,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包括村民代表在内的社会公众的意见,并经县级人大常委会审议,规划修改完善后,按法定程序报省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二是要高标准完成乡镇总体规划和中心村(社区)规划的编制。要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不同地域资源环境条件,突出各类乡镇、村庄的特点,深化规划编制内容,提高镇和乡村规划编制质量。

    高标准完成全省乡、镇总体规划修编乡镇总体规划包括乡镇域规划和镇区规划。应依据《城乡规划法》和《镇规划标准》等法规规范,按照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原则,提出乡镇发展战略与发展目标,突出乡镇域规划内容,确定乡镇域产业发展空间布局、镇村体系与村庄布局,统筹配置乡镇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科学划定和严格管制乡镇域空间资源;确定镇区性质、职能、规模及各类建设用地布局和相关专业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与实施措施。

    基本完成全省县域村镇体系(村庄布局)规划确定的中心村(社区)规划。应依据《城乡规划法》和《村庄整治技术规范》等法规规范,按照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镇乡域规划确定的原则要求,对村庄土地利用及各类建设进行统筹安排,中心村(社区)应立足本村与周边村庄特点,明确发展方向与发展目标,强化为周边村庄的公共服务功能,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确定各类用地布局,明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安排分期建设与整治时序及实施措施。其它应当编制规划的村庄,应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编制村庄规划。

    着力提高镇和乡村规划编制质量与实施效果。应注重农村生态环境和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加强特殊地貌和河流、湿地、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的保护,力求保持乡村原本具有的生态优势。注重发挥现有乡村居民点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和传统乡土建筑的保护。结合中原地域特点,推广各具特色的住宅布局与民居设计,真正体现出聚散相宜、错落有致、风格各异的新农村景观风貌。

    三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村镇规划的实施。通过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镇乡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实施,逐步实现城镇化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主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积极引导镇村合理布局和适度集中建设,优化村镇人居环境。各地应采取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方法,通过撤乡建镇、村庄适度整合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实现城乡结构调整优化,逐渐减少村庄的数量、扩大镇乡和中心村的规模。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人口等要素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农村新型社区应与小城镇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相结合,促进农村城镇化发展。完成7.4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引导农村危房改造、南水北调工程移民迁建、煤矿塌陷区和灾害易发地区移民项目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建设,提高公共设施配置标准,营造优美景观环境与人居环境。

    积极引导产业集聚与劳动力转移,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应与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相衔接,引导产业与城镇融合发展。通过镇村和设施的集中建设,实现人口等资源要素的集聚,为产业结构调整和集聚发展提供劳动力和设施条件;通过资源和设施的集约利用来引导产业的集聚发展,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人口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提供条件,为农村城镇化提供强力产业支撑。

    积极推进资源和设施集约利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通过规划统筹各类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推进公共设施区域共建共享与集约利用,提高公共设施资源的利用效率;引导镇村、产业的集约发展,使人口、资源和设施得到合理配置,促进城乡区域生产力布局逐步优化。抓好已建成的874个建制镇生活垃圾集运设施的运行管理,完成1020个乡的生活垃圾集运设施建设,将全省乡镇生活垃圾集运项目高标准建设好、运行好,并与县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相衔接,逐步构建“村庄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

    认真做好历史文化名镇(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等工作。进一步贯彻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督促指导县级政府加快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会同省文物局继续开展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会同省旅游局研究制定《河南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评选办法》,继续开展河南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评选和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申报工作。通过各类创建活动,展示河南优美乡镇、和谐乡村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省定村镇规划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要严格目标管理。各市、县政府及规划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村镇规划编制目标任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省厅《关于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把握工作节点,加快规划编制进度,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要落实规划经费。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县(市)为主、省市奖补的村镇规划经费保障原则,以及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通知要求,切实将村镇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积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支持我省村镇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贷款项目,为村镇规划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三要加强督查指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定期督查与通报制度,我厅将继续配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等部门对全省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要举办各种专题培训班,提高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继续开展规划设计下乡活动,提高规划编制质量与实施效果。

    四要规范规划编制单位管理。各级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项目组成人员等情况的审查,规范省外规划设计单位进豫承接业务登记制度,严格规划市场监管措施,建立城乡规划设计活动监管信息档案,确保规划编制的技术力量和规划质量。

    五要完善激励机制。这次会议上,结合村镇规划第一、二阶段工作督查与考核验收,兑现部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年底前,将在对全省村镇规划编制与实施进行综合考评基础上,对高标准完目标任务的市、县(市)进行通报表彰,并落实以奖代补资金,对工作落后的市、县(市)进行通报批评,并不予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市、县也要采取相应激励措施促进工作的落实。

    同志们,今年全省要全面完成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村镇体系规划确定的中心村(社区)规划编制,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机遇难得。我们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奋发进取,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赋予的村镇规划编制目标任务,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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