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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碧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时间:2016-05-07 17:55:34  来源:  编辑:admin 浏览次数: 文字大小:【】【】【

 

关于印发2016年碧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所)室:
现将《获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碧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获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碧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全县水、空气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 年,全县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4.2%,海河流域氨氮≤5.0mg/l,其他指标达到或优于V 类,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98%,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低于200天;全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达到市定目标,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
二、主要任务
(一)碧水工程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进行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设施同步提标改造,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治污效能。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染治理能力。
责任股(所)室:市政股
2.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对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要采取截留、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城镇新区、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均要实行雨污分流。
责任股(所)室:市政股
3.保障受水区水质安全。受水区地表水厂要配套建设企业水质检测设施,要同步建设进、出厂和管网水量、水质与主要运行参数在线监控及传输系统,实现信息及时传送。统筹考虑应急或备用水源建设,强化供水安全保障。
责任股(所)室:市政股
4.推进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行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以九支排为重点,注重提升河流生态建设水平,推动城市规划区内的河道及沿岸环境质量和面貌持续改善。定期公布公众对城市河流满意度调查结果。
责任股(所)室:市政股
5.重点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针对九支排、七支排,2条城市黑臭水体建立黑臭水体档案,制定整治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责任股(所)室:市政股
(二)蓝天工程
1.深入实施清洁能源战略。推进实施气化新乡工程。12月底前,县域内管道天然气通达75%,新增天然气输入量300万立方米,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民用,力争2016年天然气消费量达到或超过市定目标。
责任股(所)室:燃气办
2.开展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改造。2016年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做好产业集聚区能源结构调整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发改能源〔20151548号)要求,启动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建设,加快完善配套供热管网,到2017年底,产业集聚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
责任股(所)室:市政股
3.提升建筑品质。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鼓励新建建筑执行高水平节能标准;发展绿色建筑,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计划,2016年起,全县绿色生态城区、节能减排示范城市的新建项目、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引导新建商品住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增绿色建筑面积达到省定目标要求;转变建造方式,推广绿色施工,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装配式建筑生产和施工能力,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用预制装配式技术建造。
责任股(所)室:墙改办、质监站
4.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使用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未经检验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不得开展施工作业。
责任股(所)室:建管股、市政股
5.深化施工扬尘综合治理。建设单位要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加装视频监控、管理人员到位、经报备批准后方可开工。制定《获嘉县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治理管理办法》,加强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等各类工地监管,严格落实六个“100%”扬尘防治要求。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须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水泥使用量在500吨以上的各类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工地使用散装水泥;城市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普通砂浆使用散装预拌砂浆。加大城区道路洒水频次及保湿。对城区道路开展综合整治,查修破损道路。
责任股(所)室:建管股、市政股、绿化办、征收办
6.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贯彻。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采取专家讲座、专题培训、巡回宣讲、开办媒体专栏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优势,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提升公众参与、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的自觉性、积极性。
责任股(所)室:建管股、市政股、绿化办、征收办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将2016年环保任务分解到各建设、施工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项方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环保网格化监管体制,形成各股(所)室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机制,实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构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执法规范的环境保护管理网络。
(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强力推进环保执法大检查活动,对违法企业从严从重处罚。
(四)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环境问题突出、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开展重点督查、效能监察,采取通报批评,预警约谈,区域限批,责任追究等措施,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2016年环保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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